,
南浔区新吉装备制造产业园工程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南浔区新吉装备制造产业园工程总承包项目已由 南浔区发展改革和经济信息化局以2303-330503-04-01-738751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 自 自筹 ,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业主为湖州南浔新吉园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人为湖州南浔新吉园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 浙江科信联合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行政监督部门为 湖州市南浔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南浔区新吉装备制造产业园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约144463万元,工程概算约104849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约77084万元,建设规模:本项目总用地面积约207.61亩。建筑面积约142153.37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能源三电(电驱动,电池,电控)车间的土建工程、安装工程、装修工程、道路工程、给排水工程、综合管线工程、绿化工程、室外智能化工程、及其他配套工程,建设地点:位于南浔开发区庠上路南侧,东至规划宝马路,西临白米塘。具体以红线范围为准。
2.2本次招标范围:新能源三电(电驱动,电池,电控)车间的设计、施工、采购工程总承包,包括上述范围内的设计、采购、施工、管理、验收、移交、备案和保修服务,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等全面负责。。本次招标控制价 72632.1268 万元。
2.3计划工期::330日历天。
2.4其他: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备 ①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有建筑行业设计、机械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建筑工程)专业、机械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资质;
3.2本次招标(R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项目负责人由牵头单位人员委派;
3.2.2R联合体数量不超过 3 个;
3.2.3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
3.2.4R其他: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如为联合体,联合体单位总数不得超过3家,即由1家或2家具备设计资质(即满足第3.1②条要求)和1家具备施工资质(即满足第3.1①条要求)的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且必须以具备施工资质(即满足第3.1①条要求)的企业为联合体牵头人。
3.3R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3.4□自 年 月 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 (与发包工程相类似的设计、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业绩均可作为资格条件业绩) 业绩;
3.5R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
3.6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R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建造师) 执业资格;□ (专业名称) 高级专业技术职称,R可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联合体成员拟派项目负责人的须提供);
3.7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国家注册一级建筑师资格。联合体投标的,设计负责人须由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8R拟派施工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建造师)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施工负责人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9如拟派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含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担任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3.10R本项目拒绝接受持临时建造师注册证书的项目负责人参与投标;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须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的相关要求。。
(三)其他:
3.11R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 3 个。联合体投标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1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失信黑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
3.13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未被列入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以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为准,注:省重点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适用);R投标人未被列入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以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为准,注:省重点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适用);R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未被列入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以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为准,注:我省其他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适用);R投标人未被列入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以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为准,注:我省其他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适用);
3.14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自2020年4月 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为准);
3.15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自2020年 4 月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为准);
3.16R本项目招标文件已于2023年4月14日至2023年4月17日在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招标文件及其相关附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ggzyjy.huzhou.gov.cn/).;
4.2招标文件下载网址:潜在投标人登录已注册用户,请登录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ggzyjy.huzhou.gov.cn/)—“交易主体登录”,下载后缀名为“.HZZF”的招标文件。未注册用户可通过招标公告中附件下载招标文件进行查看咨询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5月19日 9 时30分,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交易主体登录—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传投标文件模块,上传“CA加密后的电子投标文件”,其他: / 。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湖州南浔新吉园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湖州市南浔经济开发区适园西路585号-66
联 系 人:沈冰
电 话:0572-3010036
邮 箱:949012243@qq.com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科信联合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湖州市清远路699号福美达4楼
联 系 人: 孙静
电 话:0572-2566059
邮 箱: 77199672@qq.com
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技术支持:
服务电话:0572-2220028 服务热线:4009980000
CA锁办理电话:4000878198
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是指将传统的开标场所搬到网上,招标人、投标人只需登录网上不见面开标大厅,无需到开标现场参与即可进行投标文件在线解密、投标人在线异议、招标人在线回复等操作。
2023 年4 月 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