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政府办公厅《关于防止领导干部在公款存放方面发生利益冲突和利益输送的办法》(浙委办发〔2015〕8号)、《关于严格规范财政专户管理的通知》(浙财预执〔2020〕10号)、《浙江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办法的通知》(浙财预执〔2021〕7号)、《湖州市财政局关于转发浙江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办法的通知》(湖财预执〔2021〕61号)等文件规定。科信联合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湖州学院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的委托,现就基本户竞争性开户银行招标项目进行招标,欢迎符合资格要求的银行前来报名参加。
一、项目具体内容:
标段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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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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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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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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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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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户竞争性开户银行招标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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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存款账户的开设及账户管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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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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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招标服务期限:暂定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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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具体要求:
1、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办理各项业务。
2、及时对有效凭证进行入账处理,确保资金及时到账,有退票业务需当天反馈,定期存款到期需及时告知。
3、有专人负责办理相关业务。每月每10个工作日银行回单送达一次;重大金额及重要事项当天送达;每月对账单在次月5个工作日内送达;上门取账户年检资料。
4、依法为招标人的账户信息保密。
5、免收账户各项业务手续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参与投标的银行为在我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邮政储蓄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以及政策性银行。银行参与投标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在湖州中心城区(吴兴区、南太湖新区)设有分支机构;
2、依法开展经营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应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及重大违约事件;
3、纳入监管评级的银行,人民银行上年度综合评价应达到B级及以上。不纳入人民银行评级范围的银行不受此限制。对地方经济有特殊贡献的可适当放宽,但须报区政府批准。
4、投标人若为支行,须提供总行或湖州市分行针对本项目唯一授权书。各投标主体不得隶属于同一法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投标人若为总行或湖州市分行,须提供业务承办银行确认函(明确中标后承办本项目业务的银行名称)。
6、内部管理机制健全,具有较强的风险控制能力,近3年内未发生金融风险。
四、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1、发售时间:2024年1月2日至2024年1月9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双休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浙江省湖州市清远路699号福美达科技大厦4楼。
3、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500元/套,售后不退。
五、网上报名时应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1、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或市分行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自拟);
3、授权代表有效身份证(原件扫描件);
4、《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许可证》(复印件);
5、在湖州中心城区设有分支机构的证明材料(格式自拟);
6、人民银行上年度综合评价B级及以上证明材料(不纳入人民银行评级范围的银行不受此限制)(复印件);
7、参与投标人若为支行,投标人须提供总行或湖州市分行针对本项目唯一授权书(格式自拟);
8、参与投标人若为总行或湖州市分行,须提供业务承办银行确认函(明确中标后承办本项目业务的银行名称)(格式自拟)。
以上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报名时招标代理机构不作资格审查,只负责接受报名和发售招标文件。在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最终根据投标文件决定。
注:(一)特别提示: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请投标人在报名时间内将符合资格要求的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的彩色PDF扫描件及报名人联系方式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1073105954@qq.com(邮件主题:投标单位名称+项目名称)。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报名人资料后的2个日历天内进行审核,并以电子邮件形式回复审核结果。
六、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24年1月10日14:00时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科信联合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湖州分公司(湖州市清远路699号福美达科技大厦2楼开标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24年1月10日14:00时在科信联合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湖州分公司开标室【湖州市清远路699号福美达科技大厦2楼开标室】开标。
八、招标公告发布地址:
浙江省政府采购网 (https://zfcg.czt.zj.gov.cn/)
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http://ggzyjy.huzhou.gov.cn/)
湖州学院 (https://www.zjhzu.edu.cn/)
九、业务咨询:
招标代理机构:科信联合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女士 电话:0572-2566779
招标人:湖州学院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联系人:孙老师 电话:0572-2322606
十、投标保证金:无
十一、告知事项:
1、请各潜在投标单位充分考虑因路程、拥堵等因素,为避免各因素带来不便导致时间效率问题,请各潜在供应商提前30分钟到场,确保投标有效。
十二、质疑及投诉
投标人如认为招标文件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3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投标人如认为开标过程或招标结果的产生过程存在违法行为,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3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投标人对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未在规定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7个工作日内向湖州学院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投诉,联系人:孙老师,质疑联系方式:0572-2322606 |